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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中台湾同胞如何办理离婚?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5-23 15:15)    点击:234

涉外婚姻台湾同胞如何办理离婚?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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